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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里有您關心的企業(yè)動態(tài)與行業(yè)資訊常見的挖掘機結構包括,動力裝置,工作裝置,回轉機構,操縱機構,傳動機構,行走機構和輔助設施等。
從外觀上看,挖掘機由工作裝置,上部轉臺,行走機構三部分組成。 根據其構造和用途可以區(qū)分為:履帶式、輪胎式、步履式、全液壓、半液壓、全回轉、非全回轉、通用型、專用型、鉸接式、伸縮臂式等多種類型。
工作裝置是直接完成挖掘任務的裝置。它由動臂、斗桿、鏟斗等三部分鉸接而成。動臂起落、斗桿伸縮和鏟斗轉動都用往復式雙作用液壓缸控制。為了適應各種不同施工作業(yè)的需要,挖掘機可以配裝多種工作裝置,如挖掘、起重、裝載、平整、夾鉗、推土、沖擊錘等多種作業(yè)機具。
回轉與行走裝置是液壓挖掘機的機體,轉臺上部設有動力裝置和傳動系統(tǒng)。發(fā)動機是挖掘機的動力源,大多采用柴油要在方便的場地, 也可改用電動機。
傳動機構通過液壓泵將發(fā)動機的動力傳遞給液壓馬達、液壓缸等執(zhí)行元件,推動工作裝置動作,從而完成各種作業(y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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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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